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盟各委、办、局,各大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推进分类分层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建设,持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内人社发〔2017〕3号)及《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204号)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全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盟直属企事业单位(包括锡林郭勒职业学院)专业技术人员、中央驻锡单位在我盟参加职称评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各旗县市(区)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时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参加继续教育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在自治区范围内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按照管理权限由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学时后,在全区范围内认可。2024年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从2024年1月15日,至12月31日截止。未完成2021-2023年继续教育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2024年1月15日至12月31日期间进行补学。
三、学习内容
(一)公需科目。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切实办好“两件大事”,在科技创新、数字经济、绿色发展及乡村振兴等领域开展培训。公需科目实行网络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学时。
(二)专业科目。培训内容应与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及申报职称专业相一致,学员根据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及职称专业进行选学。
四、培训平台
(一)公需科目培训平台。专业技术人员选择以下任一平台均可完成公需科目的学习。
1.内蒙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学习,移动端融学APP可以与电脑网页端同步学习,并支持下载课程,离线学习。
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015-0009,400-652-0666。
2.内蒙古人才培训网,微信搜索“云知识教育”小程序可以与电脑网页端同步学习,并支持下载课程,离线学习。
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160-8686,0471-5618025。
(二)专业科目培训平台。专业技术人员选择以下任一平台均可完成专业科目的学习。
1.锡林郭勒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课网络培训平台,学员根据从事工作及职称专业进行选学。
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88365-01。
2.内蒙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学,学员根据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及职称专业进行选学,移动端融学APP可以与电脑网页端同步学习,并支持下载课程,离线学习。
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015-0009,400-652-0666。
五、结果使用
继续教育培训是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和职称评聘的重要条件,企事业单位应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时间和相关保障。
(一)申报职称评审及专技岗聘任学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或参加10级及以上专技岗位聘任,需完成近三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符合学时减免政策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申报初级职称评审,或参加11级及以下专技岗位聘任,需完成2024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二)申请考核认定学时要求:高等院校毕业生在苏木乡镇、嘎查村基层单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申请考核认定职称时,应按照考核认定要求年限完成继续教育学时。
六、减免规定
(一)按年龄减免学时规定: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聘时,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聘时,完成近三年中一个年度的学时(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要求即可。
(二)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和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学时规定:鼓励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和苏木、乡镇等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在参加2024年度职称评审时,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相关学习经历作为评审参考因素。
(三)出站博士后申报职称学时规定:在站期间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出站后留在自治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考核认定高级职称时,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四)疫情防控一线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学时规定:符合疫情防控职称评审倾斜政策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评审时,不要求疫情防控当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
(五)“三科”教师业务培训学时规定:全区教材改革涉及的“三科”教师参加业务集中培训和线上培训的学时均可计入当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
(六)学时折合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高研班、论坛、学术交流、进修考察等培训学习,均可依据相关证书折合相应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凡在自治区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视同完成取得证书年度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要求。
(七)从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人员学时规定: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转任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当年参加职称评审时,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非当年参加评审的,应按转任实际年限(年度),完成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八)技能人员申报职称学时规定: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时,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其他专业培训取得的学时可1:1折合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
(九)破格人员学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破格申报职称评审时,按实际任职年限(年度),完成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七、审验要求
(一)打印审验卡。学员完成相应继续教育学习后,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自行打印继续教育审验卡。
(二)对符合以下情况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科目培训审验要求:
各旗县、盟直各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组织专业科目培训,采取独立完成、与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合办完成或交由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承办等方式进行,培训学时应不少于60学时。各旗县、盟直各主管部门自行组织专业科目培训的,务于2024年1月31日前制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方案并向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报备,培训方案应包括:培训范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师资、参训人数、完成时间及培训花名册等内容。所属于已备案培训方案的旗县、盟直主管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可折合专业科目培训学时,对其审验卡中的专业科目学时不作要求。
八、培训费用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培训费用按《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培训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8﹞1399号)收取,30个学时共75元;专业科目网络培训费参照公需科目收费标准,2.50元/学时。学员自行登录在线学习平台,在线缴费即可学习。
九、其他事宜
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盟直各有关单位和继续教育基地应高度重视继续教育网络学习工作,继续教育学习情况是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评优、聘任的重要依据之一,在接到此通知后尽快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上网学习,并加强学员培训档案的审验和管理工作。
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继续教育政策咨询)0479-8219916
内蒙古人才信息库
联系电话:(咨询审验卡打印)0471-6928486、6923739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