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 |||
索引号:57063245-6/2020-00006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信息分类:组织机构 | ||
概述: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 |||
成文日期:2020-05-14 00:00:00 | 公开日期:2020-05-14 16:45:18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主要承担全盟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工资收入、劳动关系等方面工作职能职责的综合部门。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盟人力资源开发规划、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类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盟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盟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拟订全盟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全盟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盟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落实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按国家要求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全盟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假期制度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工作等相关政策。按规定权限负责部分外国人来华相关工作。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和相关政策,建立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机制。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盟表彰奖局工作,承担全盟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盟委、行署名义开展的盟级表彰奖励活动。
10、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盟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牧民工工作综合性制度和规划,推进农牧民工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
12、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职责。负责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劳动用工行为,落实工伤保险待遇等政策。
13、完成盟委、行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交。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一)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局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5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2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1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家。
人员基本情况,局本级(含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锡盟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锡盟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锡盟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锡盟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锡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锡盟人社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编制87人、实有87人、离退休44人;劳动就业服务局编制 51人、实有51人、离退休22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编制 75人、实有65人、离退休49人;民族技工学校编制56人、实有56人、离退休47人;人才资源开发中心编制14人、实有14人、离退休1人。
(二)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1
盟劳动就业服务局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2
盟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3
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4
盟民族技工学校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4,055.68 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205.75 万元,下降7.9 %,减少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一部分项目收入减少以及原有非税收入培训费纳入税控系统管理等。
支出预算13,835.33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206.1 万元,下降 8%,减少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一部分项目支出减少。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4,055.6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386.39 万元,占比 81%;上年结转2,669.29 万元,占比19%。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 13,835.3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480.53 万元,占比 32.4%;项目支出 9,354.80 万元,占比67.6 %。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人员工资、对保险基金的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支出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14,055.68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1386.39 万元,上年结转 2,669.29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0948.4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627.56 万元。主要用于机构运行,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 。
2、生健康支出 2,467.20 万元, 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33.2 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3、农林水支出141.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97.7 万元。主要用于就业贷款贴息。
4、住房保障支出278.36,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4.0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378.6 万元,比上年增加22.06 万元,增加6.2 %。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尚未批复。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共有车辆 62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 2 辆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无。
四、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19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8个,公开绩效目标28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5348.4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萨日娜 联系电话:8272408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7张表(“三公”经费表格单独批复后公开,因此不在此次公开范围内),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绩效目标申报表要求统一打包成压缩包附后)。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2019年人社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