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司法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将在部分省市自治区进行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面向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一批公务员。定向招录的对象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的拟退役、已退役士兵;全国各普通高等院校2008年应届毕业生。内蒙古自治区计划定向招录322人,其中,基层法院32人,基层检察院24人,基层公安机关238人,基层司法机关28人。
此次定向招录培养采取招录公务员考试与教育入学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进行,坚持公开、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采取定向培养方式,即定单位报考,定院校培养,毕业后一律按照入学前所签订的协议到定向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