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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盟人事局“四项措施”提升职称评审质量
近年来,锡盟人事局坚持“严格标准、提高质量”的工作原则,不断强化职称评审的公开、公平、公正性,2008年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提升职称评审质量。 一是强化管理。在申报推荐工作中,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地、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实际,制定具体的操作办法,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严把申报质量关;二要严格标准。对申报晋升人员的资格审查实行逐级把关,在审核基本条件的同时,重点把握人员的业绩、能力和水平等条件,真正做到优中选优,择优推荐;三是规范程序。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申报程序逐级统一上报,对越级或个人申报不予受理。严格抓好“双公示制度”的落实,未进行公示的一律不得申报。要逐一核实公示期间反映的各类问题,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就要取消其申报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四是坚持打假不放松。要求各地、各部门采取积极有力地措施查处弄虚作假问题,实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弄虚作假的查处力度,维护职称工作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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