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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筑师
考试简介
注册建筑师分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依法登记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在一个建筑单位内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的人员。
1994年9月,建设部、人事部下发了《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建立注册建筑师制度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建设〔1994〕第598号),决定在我国实行注册建筑师制度,并成立了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1995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第184号令),1996年建设部下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第52号令)。考试工作由建设部、人事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9月下旬。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考试科目设置
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设九个科目,具体是:
《建筑设计(知识)》、《设计前期工作》、《建筑材料与构造》、《场地设计(作图)》、《场地设计(知识)》《环境控制与建筑设备》《建筑结构》、《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建筑设计与表达(作图)》。其中,《场地设计(作图)》和《建筑设计与表达(作图)》为主观题,在图纸上作答;其余7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设三个科目,具体是:
《建筑结构与设备》、《建筑法规、经济与施工》、《建筑设计与表达(作图)》。其中,《建筑设计与表达(作图)》为主观题,在图纸上作答;其余2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试分2天进行,具体时间安排是:
(三)考生应考试时,可携带计算器(无声、无存储编辑功能)、三角板、丁字尺、建筑模板、绘图笔(墨线制图)、2B铅笔、橡皮、钉书器、比例尺。
考试成绩管理
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以5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以2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报考条件
一级注册建筑师
新参加考试的人员按下表规定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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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学位或学历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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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
建筑设计 |
本科及以上 |
建筑学硕士或以上毕业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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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学士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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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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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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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 |
3年制毕业 |
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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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制毕业 |
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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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 城乡规划 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 风景园林 建筑装饰技术 |
本科及以上 |
工学博士毕业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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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
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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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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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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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 |
3年制毕业 |
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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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制毕业 |
1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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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工科 |
本科及以上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
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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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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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9年 | |
2、对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新参加考试的人员,从事建筑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以报名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 ①、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1项。②、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综合性中型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
二级注册建筑师
新参加考试的人员按下表规定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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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学 历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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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专
(不含职业中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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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 |
4年制(含高中起点3年制)毕业 |
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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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 |
3年制(含高中起点2年制)毕业 |
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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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近专业 |
4年制(含高中起点3年制)毕业 |
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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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近专业 |
3年制(含高中起点2年制)毕业 |
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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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 |
3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
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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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近专业 |
3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
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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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专 |
建筑学(建筑设计) |
毕业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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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近专业 |
毕业 |
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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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
建筑学 |
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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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近专业 |
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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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相近专业:中专为建筑装饰、城镇规划、工业与民用建筑、村镇建设;大专为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建筑装饰技术、房屋建筑工程;本科及以上为城市规划、建筑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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