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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2007-07-03 15:21:00
〖发布日期:2007-07-03〗〖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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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盟人事局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公务员和工勤人员行为,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强化行政效能,全面做好各项工作,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制定本制度。
  一、局机关全体公务员和工勤人员, 要忠于党和国家、拥护政府、认真执行各项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局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 擅离职守,因事不能上班必须请假,外出办公等要打招呼;科室人员外出时,要到办公室填写公务派遣单,办理公务派遣手续。
  三、工作要尽职尽责,增强时间观念,提高效率、保证质量,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不得随意拖延本应及时处理的公务。凡是自己职责内的事务,必须亲自处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四、办公时间要有效地处理公务, 不得窜科室闲谈聊天,不得办私事,更不准在办公时间内打牌、下棋、玩电脑游戏或做其它与公务无关的事情。
  五、严格遵守公务员纪律,认真履行公务员义务。
  六、执行公务、处理工作时,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对于本职范围内的事,要认真负责地办理并敢于主动承担责任,不能互相推诿、扯皮,采取“推、拖、压、了”的态度。坚持原则、克服困难、开拓进取、锐意创新、任劳任怨,圆满完成本职工作。
  七、衣着要端庄整洁,待人办事要主动热情、 和气,讲究文明礼貌。
  八、积极参加局机关组织的各种学习和活动。
  九、上班时间以及工作日中午严禁喝酒。更不允许出现酗酒滋事,吵架等有损声誉形象的事件发生,每发生一起,除通报批评外,还要视情节予以罚款或党纪政纪处分。
  十、按照分工,积极搞好室内外卫生, 做到办公用品摆放整洁有序,室净窗明。
  十一、努力学习、钻研业务、 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
  十二、廉洁自律、艰苦奋斗、正确用权、 不殉私情,以实际行动树立起公务员的良好形象。
锡盟人事局会议制度
  为了实现会务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现按照精简、节约、统一、效能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会议
  1、局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 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参加时召开,办公室主任列席,必要时有关科室负责人列席。
  2、会议议题:传达贯彻和研究落实上级的指示、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研究本系统人事问题和机关建设及人事制度改革和事业发展规划;研究行署授权管理的业务和事业单位科级人员的任免奖惩及管理权限内的其它事宜;研究局机关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问题;开展党组成员民主生活会;研究重大的财务开支及重要问题。
  二、局例会制度  
  1、每月月初召开人事局例会。
  2、例会由局长主持,局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会议。
  3、会议议题:按照工作安排,听取上月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及直属单位工作运行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同时部署本月各项工作。
  4、各业务科室及直属各单位要提前做好书面材料准备,对上月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并提出本月的工作安排。
  5、与会人员要按时到会,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6、对会议议定的事项,涉及到的业务科室及直属各单位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局办公室要及时进行督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7、局办公室要及时汇总各业务科室及直属各单位的工作情况,通过通报、信息、简报等形式,随时报盟委、行署及局领导。   
  三、局长办公会议
  由局长或副局长主持, 办公室主任及有关科室有关人员参加,根据工作情况,不定期召开。
  主要议题:研究人事管理的具体问题并作出相应决定;研究各科室政策性强、难度大、涉及面广、敏感度高,事关重大等方面业务问题(如:各类流动人员的计划调配,公务员录用、交流等);听取局系统二级单位工作汇报,检查交流工作情况;研究制发有关文件;研究决定其它问题。
  四、全局职工大会制度
  由局长或副局长主持,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或二级单位领导成员参加。
  主要内容:传达重要会议精神或重要文件、 总结部署局系统年度或阶段性工作;通报国家、自治区、全盟的重大决策以及我局的重大决定;纪念重大节日,开展重大活动;局系统目标化考评兑现及其它重要的表彰和奖励等等。
  五、全盟性会议, 包括年度全盟人事工作会议,人事局长会议,专项人事业务会议等。
  主要内容:传达贯彻自治区人事厅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总结部署年度或阶段性工作;交流人事工作经验;研究部署某一专项人事业务工作等等。
  六、局直属机关党委会议制度
  1、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半数委员以上参加时召开。
  2、会议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及重要工作部署;研究本局直属机关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重大事宜; 研究本局直属机关发展党员有关事宜; 讨论、研究本机关群众组织工作,鼓励他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适应各自特点的活动; 研究其它重要问题。
  七、会议管理
  1、各科室拟提交局党组或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决定的议题,要在列会前一周填写《锡盟人事局会议批办单》,经分管局长审核同意后,送交办公室,由办公室根据议题的轻重缓急提出安排意见,提交局长阅示后,列入“本周主要工作安排”,下发有关科室及人员;
  2、与会人员会前要做好各种准备, 要按时到会,要围绕议题充分发表意见;
  3、会议记录人员要快速、准确、全面、 清楚地做好会议记录,并妥善保管好会议记录,做好其归档立卷和保密工作;
  4、对会议决定的事项, 有关科室必须坚决执行;局办公室也要及时进行催办,有关科室要指定专人限期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口头或书面反馈给局办公室。重大问题,要跟踪督办,真正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5、局办公室必要时根据有关科室反馈的情况,汇总会议议定事项落实的情况,通过《督查通报》、信息等形式,送局领导参阅,事关重大或情况特殊的事项,随时上报盟行署、盟委有关领导。
  6、对有关科室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的事项, 特别是久拖不办的事项,局办公室要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和办理意见向局领导报告。
  锡盟人事局机关学习制度
 为了加强局机关人员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内容和要求
  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努力学习马列主义理论;深刻领会邓小平同志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掌握市场经济基本知识,熟悉和理解党的基本路线和党在新时期的各项方针政策;全面理解掌握人事政策法规和有关的业务知识。
  二、组织、计划、安排
  机关的业务学习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政治学习由机关党支部负责组织安排。办公室和党支部要根据局机关的工作重心和精神文明建设重点以及盟直机关党委的布置,制定出具体的年度学习计划和短期安排。力求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把学习落到实处。
  三、学习时间。每周星期二下午为业务知识学习时间,星期五下午为政治理论和党的知识学习时间。除此之外,局系统中心组每两月组织学习一次。
  四、学习方法。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讨论与辅导相结合,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凡参加学习的人员都要有专门的学习笔记本。
  五、学习督查。办公室和机关党支部对公务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学习笔记适时进行抽查。不定期地对各科室人员的学习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全局。对有特殊情况耽误了学习的,要根据学习计划、责成有关人员予以补课。学习时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闲谈、不办业务、不读其它刊物。无特殊情况,学习时不予准假,公出人员要采取自学方式按计划完成学习任务。学习由主持人负责记录考勤,超过会议通知时间十分钟的列为迟到。  
  六、抓好“一个重点,发挥三个带头”,即抓住中心组学习这个重点,即局党组成员带头学、党支部成员带头学、科室环节干部带头学。
    七、各科室人员学习情况列为科室目标化管理的内容之一,每个公务员以及工勤人员的学习情况均作为对其进行考核的依据之一。
 锡林郭勒盟人事局关于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清正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制定本规定。
  一、全体工作人员要模范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自觉与中央保持一致,维护中央权威,保证政令畅通。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要自觉维护班子团结,从大局出发,坚持民主集中制,抵制一切不利于团结、不利于工作的言论和行为。
  二、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纪委第二次、三次全会提出和重申的两个“五条规定”及五次全会提出的补充规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反腐倡廉中,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副处以上干部每半年要进行一次自查。
  三、在下列热点工作中,要全面实行办事公开,接受民主监督。
  考试录(聘)用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政策、报考条件公开,考试办法、成绩、录(聘)用结果公开。严肃考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试题内容或私改分数;不得录(聘)用不符合条件的人员。
  干部考核、任免、奖惩、非领导职务审批工作要依据政策规定进行,不得自行放宽政策或突破职数、比例限额。
  各类人员调配工作要做到政策、计划、程序、结果公开,坚持集体研究制度,不得利用办理调动工作之便安插亲友。
  工资审批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办理,不得弄虚作假或放宽条件为自己和他人增长工资。
  专业技术资格和技术等级评定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不得利用职权降低标准。评审(考试)条件、方法、程序和结果要公开。评审、考试、证书等项收费不得超过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
  选拔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深入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办理大、中专生分配派遣,要严格按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进行,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搞照顾或谋取私利。
  安置军队转业干部,要严格按有关政策规定、办事程序、年度分配计划进行,不得借工作之便接收安置不符合条件的亲朋好友。
  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工资计划、职工人数计划的编制和下达,招工、招干、专项增资指标的分配等,要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办理,严禁利用各种计划指标为个人或小集体谋取利益。
  职工离休及工龄更改的核准,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理,不得违背政策照顾亲朋好友。
  在办理上述业务工作中,要自觉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不准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不准接受有关单位、个人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馈赠和宴请,以及邀请参加夜总会、高级舞厅等高消费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准到下属单位或其他企、事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四、以副处级以上公务员为重点,以防止权力商品化为核心,强化监督制约机制。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科室及局领导要切实负责,真抓实干,每年由局领导全面通报机关党风廉政状况,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五、提倡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局机关及所属单位领导、工作人员下基层,要轻车简从、不吃请,不摆阔,不收受礼品。不得借出差、开会、培训等名义用公款旅游,凡违反规定的各种费用开支不予报销,也不准到下属单位报销。
  六、实行公务员回避和岗位轮换制度。凡在《国家公务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办法》所规定的回避范围内的人员和公务,都要自觉回避,不得参与,也不得以其它方式施加影响。
  对直接办理本规定第三项所列业务的工作人员,实行岗位定期轮换。
  七、任用干部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在严格考核基础上经集体讨论决定,做到知人善任、公道正派,防止任人唯亲等不良现象发生。考核干部时要听取党组织及人事、纪检部门的意见,必要时吸收纪检部门参加。
  八、提倡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精神,不追求豪华阔气,不搞铺张浪费,不准私设“小金库”。
  九、对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艰苦奋斗、奉公守法的同志要大力表彰,广泛宣传,形成公正、廉洁、奉献的好风气;对一般不廉洁行为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违法乱纪、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和官僚主义、失职渎职造成损失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到绳之以法。
  锡盟人事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为搞好我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廉洁自律,促进党风和廉政建设,根据盟委、行署的要求,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党风廉政建设由党组和支部负责,党组书记、纪检组长和支部书记要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和国家领导班子成员和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把此项工作推向深入。
    二、局领导班子一把手要对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直接责任,要定期分析研究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及时提出改进意见,经常保持领导班子思想作风的健康状态。
    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模范作用。要继续健全完善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规定、规则,认真坚持集体领导,凡涉及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事,干部的任免、调动,都要由领导班子集体开展充分的民主讨论,然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不得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要继续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班子成员都要尽职尽,做好工作,进一步提高班子的整体领导水平。
    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支部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内群众监督。领导班子要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认真交流思想,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提高班子解决自身矛盾的能力,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
    每一位领导成员和共产党员都要严格要求自己,在学习、工作、团结、作风、纪律等方面起表率作用,以自己模范的行动教育、影响、带动全局各族干部群众。
    四、要严格遵守和自觉执行党的干部人事政策,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把好用人关。进一步增强干部透明度,发挥广大学员、干部群众的监督作用。
    五、在建房、修房、购车、配置移动电话等各项工作中都要杜绝违纪现象,杜绝以权谋私行为。
    六、领导成员下基层要轻车简从,不搞大吃大喝,关心群众疾苦努力为基层排忧解难,办实事、办好事,保持公正廉明、勤政为民的公仆形象。
    七、要积极支持纪检、监察、审计、司法和监督检查部门的工作,决不能随意干扰、阻挠这些部门正确行使职权。
    八、要抓好对下级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准确地掌握下级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
锡盟人事局直属机关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按照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民主生活会每年进行两次,分别安排在六月、十二月份,邀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二、民主生活会基本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
    2、贯彻执行《党章》、《准则》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情况;
    4、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情况;
    5、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等等。
三、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挥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统一思想,增强团结,做好工作。
四、对于民主生活会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用本级党组织解决的,要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锡盟人事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奖惩制度
依法综合治理是人事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将综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特制定以下奖惩制度。
一、奖励。有下列条款的人和事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
1、见义勇为者;
2、保卫国家财产免于被盗和损失者;
3、制止他人违法乱纪者;
4、举报他人违法乱纪者。
5、普法宣传骨干人员。
二、惩处。有以下行为的给予惩罚。
1、当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损害时,畏缩不前,甚至逃避者;
2、参与“六害”之一者;
3、对违法乱纪行为知情不报者;
4、由于渎职而造成各种事故者;
5、发生矛盾不调解,反而激化者。
     锡盟人事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
1、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2、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分管局长主持;
3、 凡涉及系统综治矛盾排查调处领导机构调整、工作安排以及目标管理等事项均由经小组会议决定;
4、成员单位提议召开会议,领导小组组长可临时决定;
5、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二、报告制度
1、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对二级单位的综治、矛盾排查调处纠纷工作检查两次,每次检查都要写出书面总结;
2、各单位如有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随时报告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上报盟综治办;
3、各单位每年年初要有全年工作安排、年终要有总结;
4、各单位有关文件和报告送主管局的同时要报盟综治办。
5、推荐先进典型、报告先进事迹。
三、检查督促制度
1、领导小组每年要深入所属单位两次进行检查督促工作;
2、检查督促组成员,由领导小组领导确定;
3、在检查督促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及时整改,并以书面开工报领导小组。
四、联络制度
1、要加强各单位与领导小组的联系;
2、各单位都要指定一名具体办事员,负责办理单位的日常工作和信息传递工作;
3、各单位要定期报送信息。
锡盟人事局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十五大精神和全盟经济工作、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实践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促进领导班子学习和运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的社会主义理论,提高领导班子决策水平,以适应两个转变,完成两大历史任务,深化人事改革促进全盟工作再上新水平,制定如下制度:
一、人事系统中心组要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党的十五大和江总书记在“七一”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时学习自治区和盟委、行署的重要决定。
二、制定学习计划,保证学习时间
讲求学习效果。每次集中学习讨论都有考勤登记,除因公出、外出或重要公务处,一般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学习的,要设法补课。
三、通过抽查,了解中心组成员,对十五大精神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论掌握的程度以及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情况。
四、要求中心组成员通过深入学习理论,结合本职工作,撰写心得体会,工作调研文章每年少于2篇。
根据上级党委学习要求,中心组集中学心全年不少于12次。
党员教育工作制度
一、人事局直属机关党委所属各基层党组织要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教育和党的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基本知识教育,组织引导党员努力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人事相关业务知识,使党员不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
二、要严格组织生活,不断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党员思想教育。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表彰优秀学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严肃处理不合格党员。
三、各基层党组织要健立健全党员管理制度,民主生活制度,建立党员花名册和党员档案,监督党员履行义务,遵纪守法。
四、人事局党组统一安排系统内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党员教育。要结合实际抓好每年一次的党员集中培训,保证培训时间、培训率不低于80%,培训结束进行测试,成绩上报盟直机关党委。
五、认真组织积极参加盟直党组组织的科级党员培训。
信访工作制度
为促进人事人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规范人事信访工作,妥善处理或解决职工、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信访人)提出的问题或要求,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和促进社会稳定,制定本制度。
一、信访机构和工作制度
人事人才信访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设兼职信访人员受理并处理日常来信来访事项,对突发性、综合性的的集体来访案件,由办公室协调有关科室及时处理;信访工作实行日常来信来访处理和局领导来访接待日相结合的工作制度。每月安排一天作为局领导接待日。
二、主要职责:
(一)直接处理属于人事部门工作职能和局管辖范围内的来信来访。
(二)承办人事厅及盟委、行署信访工作部门批办、交办的信访案件。
(三)向有关旗县(市)和盟直单位转办交办信访案件。
(四)参予有关部门组织的处理与人事工作有关的重要信访工作。
(五)要不定期地将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出的带有政策性、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写成“情况反映”,供局领导和各处室参阅。
三、信访工作的原则
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和就地解决的原则。坚持解决实际问题与思想教育疏导相结合的原则。
四、信访程序和处理方法
信访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务院、内蒙古自治区信访条例等法规规定的受理和办理程序及方法。
(一)受理程序
1、来访接待
信访工作人员要以满腔热情,文明礼貌、实事求是、依法服务的公务形象接待来访人员。凡符合法律和政策的具体请求,应当积极负责地协助解决;凡不符合法律和政策或条件不具备的请求,应当给予解释、说服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
2、来信处理
信访工作人员要对群众来信做好登记,认真填写《来信处理记录》。要对来信反映的问题类别、性质、所涉及人数和重要性程度作出鉴别;要理清信访的信访理由、依据和具体请求,要确定转办、交办或直接处理的方法并提出具体处理的拟办意见。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必须讲求效率,做到不拖不压,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办理程序和处理方法
1、直接处理程序和方法
直接处理是指由我局信访工作人员和有关业务处室人员对来信来访和重要信访案件作出头解答、信函答复和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回头解答,信函答复一般由信访工作人员作出。
2、转办处理和方法
转办处理是指将依法应当由旗县市或有关处局受理并作出处理的信访案件转交其处理的方法。转办处理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受理范围的规定和盟行署有关行政职能划分的规定。
3、交办处理和方法
交办处理是指将依法应当由旗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管辖的信访案件或我局交办其处理的信访案件交旗县市人事部门处理的方法。
五、信访工作人员应当对信访工作中反映出的政策制定或执行中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及时反馈到有关科室和局领导。处理来信和接待来访,要履行登记、记录、统计、归档手续。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局机关档案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提高档案利用率,更好地为机关各项工作提供服务,根据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机要性很强的工作,在办公室的业务指导下,各处室要有一位领导同志负责并指定专人兼管这项工作。
二、立卷归档的原则、范围、方法和要求
(一)立卷归档的原则。各处室管理文件的同志,把当年在工作中办理完毕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在次年第二季度前,按照类别立卷归档。
(二)立卷归档范围。应以本机关产生的文件为主,凡是记述和反映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的具有长远和重要查考价值的文件和与这类文件有密切联系的文件,均为本单位立卷归档的范围。
(三)立卷归档的方法。把应归档的文件收集齐全,根据文件内容、性质、重要程度和相互之间的联系,按不同年度、不同事件分类组卷并确定永久(五十年以上)、长期(十五年至五十年)、短期(十五年以下)三种保管期限。
(四)立卷归档的要求。各科室由管文件的同志负责文书立卷。每个同志办完后的文件要及时交给本科室管理文件的同志,统一分类保管,杜绝承办人员分散保存文件的现象,避免丢失和损坏。
三、档案的移交。各科室形成的档案,向档案室移交前,须经本科室领导审阅。当年需要归档的文件最晚必须在下一年度的六月底以前立卷完毕,移交档案室。
四、档案的销毁。对保存期满档案的销毁,必须慎重,由档案室和立卷处室共同鉴定,提出存毁意见,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案卷,要列出销毁清册,并与档案局联系,经批准后销毁。
中共锡林郭勒盟人事局党组
民 主 生 活 会 制 度 
  为了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执行党内监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上半年于7月底以前召开,下半年于次年1月底以前召开。遇到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时,须报经上级党委同意。
  二、领导干部因外出开会或其他事由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应向主持会议的负责人请假,并留下书面意见。
  三、党组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就以下情况和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谈话、交心和批评与自我批评: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二)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三)艰苦奋斗,勤政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四)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的情况;
  (五)其他重要情况和问题
   四、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要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一)提前十天将召开的日期和议题报告上级党组织;
  (二)根据本局工作和领导班子的实际情况确定重点议题;
  (三)领导成员之间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四)机关党委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建议,会前通知出席会议人员,或在会上通报。
    五、党组民主生活会由党组书记召集或主持。根据民主生活会确定的内容,要组织全体成员有针对性地学习有关文件和文章。党组成员要紧紧围绕民主生活会的主题,结合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六、党组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党组解决的,要积极制定整改措施,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部门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七、党组民主生活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会议记录,在15日之内报送上级党组织。
    八、党组民主生活会对提出或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适时予以通报。
    锡盟人事局督查工作制度
   为了确保我局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目标, 及时圆满完成,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内容
   (一)工作责任目标
   1、自治区人事厅和盟行署下达到我局,并分解到各科室的工作责任目标;
   2、我局与各旗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局直属二级单位以及各科室签订的工作目标责任状;
   3、自治区人事厅和盟委、 行署及有关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事宜;
   4、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 局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及局领导直接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督查方法
   (一)工作责任目标
   1、各旗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局属二级单位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书面反馈本季度工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和下季度工作安排;
   2、本局各科室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书面反馈本季度工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和下季度工作安排;
   3、办公室每季度末汇总各科室工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和下季度工作安排报局领导和盟委、行署督查室;每季度末汇总局各科室、局属二级单位和各旗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本季度工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和下季度工作安排报自治区人事厅、盟委、行署及有关部门,并通报各旗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事宜。
   1、逐项登记交办内容、交办单位或人、 交办时间、受理人;
   2、督办人将受理件呈有关领导阅示后, 直接送达承办科室或个人,并做好记录。对承办情况,要根据交办内容和时限要求不断地进行催查,催查过程要做好记录;
   3、受理件完成后, 督办人要将受理件的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交办单位或个人,并将反馈对象和时间一一登记清楚。
   4、对督查事项的受理登记、督查过程记录、 反馈结果等资料要分类建档立案。
  (三)整个督查工作由责任目标办公室具体承办、负责组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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