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盟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我盟密切协作配合,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规范操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过渡(登记)考试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全盟森林公安过渡(登记)公务员考试于2008年6月21日圆满结束,全盟共133人参加考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全盟森林公安机构人员过渡(登记)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盟森林公安机构的考核、录用、考试过渡(登记)公务员工作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是严格资格复审。过渡工作分为资格复审和组织过渡(登记)两个阶段。从领导小组成员中抽出人员组成专门资格复审组,对照政策规定的人员范围及条件,对全盟森林公安民警进行资格复审,将符合与不符合考核过渡、考试录用过渡条件的人员分类造册汇总后报自治区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