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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人事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根据行署《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政务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和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局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全盟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二、基本原则 推行政务公开要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人事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外,都要如实公开。要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对应该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三、公开内容 (一)对外公开 1、政策法规。按规定可公开的各级人事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2、政务公开目录。包括部门职责,领导分工,内设机构职能和联系电话,办事依据、条件、程序和结果。 3、信息公告。本部门发布的不涉及秘密的有关通知。 4、工作计划及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总结。 5、政务监督。公开接受监督的电话、信箱等。 (二)对内公开 1、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局机关年度经费的使用情况。 3、局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评选先进情况。 4、涉及局机关干部利益的重要事项。 四、公开形式 (一)会议公开。半年召开一次干部、职工大会,通报我局有关工作情况和涉及干部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听取意见和建议。 (二)公开栏。设立依法行政公示栏。将公务员考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干部任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公务员培训、机关事业工资、职工离退休退职工作职责、程序、标准、承办人、联系电话等上墙公布。 (三)媒体公开。对可以向社会公开的政策规定、文件通知、工作进展情况等,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 (四)网上公开。通过盟行署网站、我局的网站,将对外、对内公开的内容上网,并且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全面、准确地更新公开的内容。 五、保障措施 局党组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按制度办事,保障政务公开规范运行。制定《政务公开暂行规定》、《人事管理公示、承诺制度》,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把政务公开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制定行风监督员工作暂行办法,组织行风监督员对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进行评议。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各科室和单位的责任。 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认真听取群众团体和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加强对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为推行政务公开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加强对旗县市(区)人事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要把政务公开作为旗县市(区)人事部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具体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标准,定期考评检查,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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