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探索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经济组织补助试点工作,健全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为筹资渠道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促进农村牧区居民社会保障水平。
拓宽范围,推动制度全覆盖。2023年,锡林郭勒盟在全区率先启动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嘎查村集体经济补助试点工作,锡林浩特市、东乌珠穆沁旗、苏尼特左旗、西乌珠穆沁旗等四个试点地区,为1096名牧民补助14.8万元。2024年,在总结2023年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拓宽补助范围,每个旗县市(区)至少选取一个试点嘎查村,推进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工作,力争实现制度全覆盖。目前,多伦县、镶黄旗、苏尼特左旗、太仆寺旗等四个地区为474名牧民补助6.3万元,其他地区补助工作也在陆续进行中。
因地制宜,多种形式结合。嘎查(村)两委有效发挥战斗堡垒支点作用,严格履行“四议两公开”工作程序,按照“一村一策”原则,结合本地实际,确定补助标准。多伦县滦源镇温塘河村考虑到低档次缴费人员多数为家庭经济状况较差的人员,为了体现公平公正,维护经济水平低的弱势群体,采取更加公平的补助方式,统一按照100元的标准补助了2.77万元。东乌珠穆沁旗额吉淖尔镇哈日阿图嘎查结合牧民缴纳个人缴费档次高低,采取了“多缴多补”方式进行了补助,为164名牧民分别按照100元至500元的标准,共计补助2.17万元。
兴边富民,多种渠道补助。为了促进边疆各民族群众共享发展成果,锡林郭勒盟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兴边富民工作有效结合,开展全盟边境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民参保温暖行动”,通过集体经济组织补助、社会资助或对于参保人员适度提高财政补贴标准等形式,推进边境地区参保扩面。2024年,苏尼特左旗财政计划为开展集体经济补助的嘎查牧民,进行财政叠加补助。
加强宣传,提高补助积极性。各地人社部门、苏木乡镇、嘎查(村)形成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宣传工作合力,鼓励集体经济组织积极补助,鼓励参保居民在享受集体经济组织补助的同时个人积极参保缴费,宣传好养老保险“多缴多得”和“长缴多得”的激励政策,有效发挥养老保险兜底保障作用。今年以来,全盟开展集体补助宣传77次,发放宣传单1万余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