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盟人社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的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坚持“四抓四促四保障”,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有效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走深走实。
(一)抓组织领导,促把航定向,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政治保障。局党组坚决扛起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政治责任,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做好民族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到加强民族团结的各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将民族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工作统筹谋划、整体推进,成立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工作领导小组,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与人社领域重点工作、各类主题党日活动以及提质增效工程有机结合,把维护民族团结的表现作为年度考核评价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真正成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主心骨和带头人。2022年,局机关获评“全盟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创建北疆模范机关先进单位”,推荐1名职工获评“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和人社领域各项工作的主线,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作为理论中心组的重要内容,丰富学习形式、创新活动载体。着力提高干部职工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年内组织3次专题学习研讨,各基层党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党日活动10余次,通过完善制度、搭建平台、落实政策等,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建的工作格局。三是加强宣传发动。把人社领域涉及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作为“十四五”时期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制定实施普法宣传工作要点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方案,通过“民族法治宣传周”和“人社领域政策落实服务落地主题宣传月”等活动,以政策、业务、服务宣传和专题、经验、典型宣传为重点,全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推动干部职工及群众提高民族团结意识。
(二)抓载体创新,促理念更新,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路径保障。以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试点工作为有力载体和契机,聚焦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以奋发有为、担当作为的精神状态团结奋斗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一是创新实施“四级架构”模式,加强试点工作“力度”。为方便创新学习载体、灵活活动方式、加深实践效果,成立局党组统筹领导、机关党委督促指导、基层党支部直接负责、党群联动小组具体实施的“四级”架构,层层压实责任、将233名干部职工划分为24个每10人左右的党群联动小组,灵活、机动深入教育基地、城市展厅等地开展实景式观摩,累计开展各类活动90余次。二是创新建立“四个一”制度,提升试点工作“热度”。紧密结合人社领域各项重点任务,在“四个一”学习制度(每周开展1次支部学习、每半月开展1次警示教育、每月开展1次理论中心组学习、每季度开展1次集中研讨)基础上,切实做到“1周1学习研讨”和“1天2平台学习”,并邀请党的二十大代表刘淑君同志、内蒙古党校杨兴猛教授为全盟人社系统1000余名干部职工作了专题辅导。三是选定3项专题调研,拓展试点工作“深度”。聚焦改革发展重点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确定并实际推动3项专题调研课题,为广大办事群众、边境百姓、青年人群量身定制便捷服务。同时,赴“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太仆寺旗边墙村党支部学习观摩,与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奖奋进奖”的身边榜样王文成同志实地交流,切实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把调研观摩成果转化成为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实际举措,转化成为群众办事、解难题的具体行动。
(三)抓责任传导,促任务落实,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作风保障。自觉将人社领域民生热点融入“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中,以我盟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为契机,从关键业务板块集中发力、取得成效。一是创新举措“保就业”。通过完善就业政策、加强就业培训、开展就业援助等,确保就业局势“稳中向好”,城镇新增就业、农牧民累计转移就业等主要指标均按序时进度完成,并好于去年同期。二是完善制度“惠民生”。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各族群众长期持续参保,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养老金水平持续增长,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等标准得到提高。三是凝聚人才“助发展”。围绕干部人才队伍“育苗计划”,坚持“放权、搞活、实用、规范”原则,持续抓好“引育拴用”体系建设,“刚柔并济”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454人。四是化解矛盾“促和谐”。持续强化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理,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调解仲裁和诉讼衔接机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和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结案率均为100%;着力打造“一次办”,梳理优化人社领域服务和审批事项169项,减材料63%、减环节7%、减时限21%,并指导各旗县规范一体化服务平台事项,实现人社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四)抓创新引领,促质量提升,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服务保障。深入实施“党建引领提质工程”,推进民族工作与全盟中心工作、人社业务工作一体统筹、深度融合,落实六项创新举措。一是率先制定印发《促进边境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针对5个边境旗市的15个苏木镇、45个嘎查开展针对性扶持措施,全力推动边境地区人社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二是率先开展职业牧民职称评审试点工作,在阿巴嘎旗开展的职业牧民初级职称评审试点工作基础上,积极推进中、高级职业牧民职称评审试点工作,今年新型职业牧民职称评审已通过人员41人。三是率先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试点工作,与盟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经济组织补助试点工作的通知》,选择东乌旗、西乌旗作为试点,目前,集体经济组织年收入超过50万元的嘎查已稳步推进此项工作。四是率先开发“人社部门实名制管理平台”,建立实名制动态台账,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强化源头治理管控,实行按月调度,保障农牧民薪酬待遇权益。五是大力推进人社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开展“下沉式”公共服务,下沉到苏木乡镇、街道服务平台事项21项,社区服务平台事项12项,嘎查村服务平台事项6项,为群众提供多元便捷的人社服务。六是整合部门政策资源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建立重点群体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以及线上线下专场招聘等活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