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牧局、乡村振兴局:
现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牧厅、乡村振兴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实施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9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
一、各地要加快推进零工市场建设,选择交通便利、人员求职集中的地点设立劳务市场或零工市场,到年底每个旗县市(区)要至少建设1处零工市场。完善零工市场基础设施,针对农牧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零工人员特点,多渠道征集合适的就业岗位,强化信息服务和对接帮扶服务,促进其实现多渠道灵活就业。
二、各地要充分发挥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和驻村工作队作用,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准确掌握农牧民工,特别是脱贫人口就业需求,分类建立台账,实行台账化管理,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服务工作,提升农村牧区劳动力就业水平。各地务必于2月28日前将调查报告报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武慧,联系电话:8819595。
三、各地要加强劳务品牌建设,摸准产业需求、培训意愿、就业意向,组织开展“订单式”培训,实施“定向式”培养,培养一批适合当地产业特点的劳务品牌,进一步提高农牧民工就业稳定性和务工收入。
附件:1026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实施意见的通知.pdf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锡林郭勒盟财政局
锡林郭勒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锡林郭勒盟农牧局
锡林郭勒盟乡村振兴局
2023年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