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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内蒙古自治区技能人才评价职业技能竞赛领域专家的通知

日期:2025-11-24    来源: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评价和职业技能竞赛工作专家队伍建设,现开展技能人才评价、职业技能竞赛领域专家推荐工作。

一、推荐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记录。坚持原则,作风正派,保密意识强。

3.年龄一般应在60周岁以下(1965年11月后出生),特别优秀人才可放宽至65周岁(1960年11月后出生)。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组织安排,热爱职业技能人才评价,职业技能竞赛领域相关工作。身体健康,时间和精力有保障,能够按自治区要求参与并胜任专家工作。

4.在本专业领域具备良好声誉,有丰富的本专业理论知识、实际工作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从事本职业(工种)或项目技术工作10年及以上,具备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和协作能力。

5.推荐职业技能人才评价领域专家,除具备上述“1-4”中相关条件外,还须熟悉国家有关规定及技能人才评价相关政策。

6.推荐职业技能竞赛领域专家,除具备上述“1-4”中相关条件外,还须熟悉职业技能竞赛政策、工作规则和裁判方法,有担任自治区级及以上职业技能大(竞)赛工作经历。

(二)推荐范围

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各级有关企事业单位中,从事职业技能人才评价、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人员。主要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的备案评审,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职业技能竞赛执裁、技术文件编撰,推荐国家级、自治区级竞赛集训基地评审等工作。

二、工作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须据实填写《内蒙古自治区技能人才评价领域专家申报表》(附件1)和《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竞赛领域专家申报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对推荐人员进行政治、纪律、业绩等真实性、合格性审核,并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荐报送。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技能人才评价领域专家申报表

        2.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竞赛领域专家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