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标题:关于下达2017年全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57063245-6/2017-00056 发文字号:锡人社发〔2017〕56号
发文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概述:关于下达2017年全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7-05-08 00:00:00 公开日期:2017-05-08 00:00:00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打印】 【字体:

关于下达2017年全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17-05-08 00:00:00 浏览次数:

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2017年全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盟局将根据发展计划制定年度考核指标,并按照行署关于效能考核的要求,加强计划执行情况的监测督查,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锡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8日

 

2017全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 

 

  2017年全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积极促进就业创业,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开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 

  (一)围绕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增长。积极挖掘就业岗位,做好就业培训和服务。把握“一带一路”、新一轮东北振兴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机遇,加大盟内外、京津冀等区域间合作力度,引导劳动力向盟外、区外转移,拓展就业新领域。年内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4万人,农村牧区劳动力当年转移就业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6%以内。 

  (二)实施“创业锡林郭勒”行动计划。制定出台《创业锡林郭勒行动方案》,落实好扶持创业的各项政策。继续加大创业贷款扶持力度,全年力争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8亿元。同时探索将创业担保贷款与企业(个人)信用等级有机衔接,规避放贷风险。进一步加大创业园、创业市场、创客空间等创业平台建设力度,积极探索“四众”等新的创业扶持模式,为创业者搭建创业平台、解决融资难题、降低创业成本,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深入实施创业筑巢计划,提升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质量与层次,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在巩固和完善“一旗一园”建设的基础上,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精品创业园品牌。今年在全盟推开网络创业培训,探索开放式在线培训、远程公益创业培训等创业培训新模式。积极组织参加全国创业引领者专项活动暨创业培训讲师大赛,组织开展政策宣传、创业超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业项目推介会、“创业之星”评选等活动。 

  (三)创新职业技能培训模式。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完善我盟城乡职业技能培训跟踪管理机制,引导定点培训机构结合市场需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探索建立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职业培训联盟机制,重点围绕家庭服务业、现代制造业、现代农牧业、文化旅游业、电子商务等领域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大力推行订单式、定岗式、定向式培训,积极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年内每个旗县市(区)至少打造1个培训品牌、建设一个就业技能实训基地。依托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重点行业(企业),建立4—5个盟级大师工作室,今年在各旗县市(区)全面开展认定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盟民族高级技工学校要根据我盟产业发展,加大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扩大招生规模,推进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坚持就业导向,加强校企合作,推广“校企双制、工学一体”办学模式,逐步实现技工学校与企业人才培养的“零距离”对接,促进技能就业、技能成才。 

  (四)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着力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去产能失业人员、农村牧区转移劳动力、复员军人等重点群体的就业问题,完善分类式实名动态管理,继续开展“六送一落实”(送政策、送信息、送岗位、送培训、送项目、送温暖、落实扶持政策)活动,实行“一对一、面对面”的精准就业帮扶。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各类就业创业计划,研究制定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完善服务基层的保障机制,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托底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各地要加强与扶贫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结合推进扶贫计划项目、扶持发展特色产业,实施“一村一品、一人一技、一户一策”的精准就业脱贫措施,重点推进实施就业扶贫“四大专项行动”(扶贫技能培训专项行动、农村牧区贫困人口转移就业专项行动、贫困人口就近就业创业专项行动、扶持创业带动贫困人口就业专项行动),帮助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落实好援企稳岗政策,积极稳妥抓好去产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 

  (五)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出台《锡林郭勒盟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鼓励发展贴近群众生活、需求潜力大、带动就业强的家政服务企业,拓宽就业空间。继续开展家庭服务品牌创建活动,重点围绕现代家庭服务业,打造“草原佑幼”母婴护理技能培训品牌。 

  (六)全面提升就业公共服务能力。大力实施“智能服务信息工程”,继续加强“两库一网”(就业实名制信息库、企业用工信息库、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站)建设,推进就业创业微信服务平台、就业创业APP客户端等“掌上就业”服务。巩固完善四级公共就业信息网络,建设好示范嘎查村信息网络平台,做实就业实名制管理,打造创业孵化园创智互动平台,实现“实名登记全覆盖、就业服务全覆盖”。应用“互联网+招聘会”形式,实现全盟各类就业招聘联网互动。加强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强化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健全完善失业风险预警机制。 

  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兜住民生保障底线。 

  (七)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精心组织实施,保证国家、自治区关于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完善个人账户制度、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划拨国有资产充实社保基金等重大改革举措平稳推进、落地见效。加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筹备做好整合后的启动运行工作。围绕推进“三医联动”,积极开展付费方式改革,全面开展医疗费用总额控制,依据近三年定点医院医疗费用情况合理确定总费用控制额度,使医疗费用的增长在合理区间之内。全面推行参保就医人员医疗费单病种付费模式,各地区凡是能在当地二级医院开展的病种和手术,都按照单病种的要求进行结算。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完成登记参保工作,9月底前全面实施到位。 

  (八)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各旗县市(区)要组织各级各部门力量,推进参保人员基本信息核查比对、入户调查,依据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和管理系统,特别是自治区提供的我盟未参保人员数据信息,与公安、民政部门进行信息比对,把筛选出的有效数据作为入户调查依据,坚持“边登记、边扩面”,将未参保人员及时纳入参保。完善参保缴费政策和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借助发放和更换“五证合一”证照的有利时机,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将所有办证单位的参保情况进行核对,将未参保单位纳入社会保险范围。引导鼓励进城务工、被征地农牧民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促进城镇化。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落实城乡居民就近参保和新生儿免费参保政策。研究出台中小微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政策,按照“同舟计划”要求,积极协调住建部门,继续推进建筑企业按照项目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 

  (九)稳步提高保障待遇水平。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确保及时兑现。抓好健康扶贫任务落实,对贫困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要建档办卡,降低医药费用起伏线,提高报支比例,并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各项制度衔接,重点向贫困人口和大病患者倾斜。要严格落实贫困人口养老、医疗保险政府代缴保费政策,坚决兜住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的底线。 

  (十)提升社会保险服务水平。抓紧开展我盟异地就医平台与自治区平台的测试对接工作,尽快实现区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同时做好跨省异地居住人员的调查统计工作,为年内开展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奠定基础。推进慢性病直接结算工作,争取尽快在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实现药费直接结算。认真做好退休人员生存认证工作,积极协调东软公司完善生存认证系统,实现认证系统与养老金发放系统的无缝对接。 

  (十一)切实加强基金管理。健全完善基金收支管理制度,在基金稽核、审批、支付等各个环节,建立责权清晰的规章制度,严格监督检查,出现问题要严肃查处、追责问责。今年在所有公立医院建设智能监控系统,利用智能监控系统对就医全过程实施动态监控,切实杜绝医疗服务机构的违法行为。加大社保欺诈等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骗保诈保行为。 

  三、创新人才工作机制,提高人才支撑能力 

  (十二)创新完善人才政策。修订完善《锡林郭勒盟关于实施“人才强盟”工程的意见(试行)》,尽快出台《锡林郭勒盟人才引进暂行办法》,进一步创新完善我盟人才培养引进、评价使用、激励保障等政策措施。围绕我盟优势特色产业和新能源、新材料、大数据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研究制定专项人才政策,促进人才政策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 

  (十三)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继续深入推进人才强盟工程和12项人才发展工程,充分调动各成员单位人才培养积极性,形成人才培养工作的整体合力。启动实施锡林郭勒盟1230人才培养工程,以每两年为一个周期,每期从全盟12支重点人才队伍中各择优选拔30人进行跟踪培养和重点扶持。 

  (十四)加大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力度。围绕我盟产业发展培养引进急需的“高精尖缺”人才,实施更加灵活的人才引进政策。把引进专家和引进智力结合起来,建立人才“柔性流动”和“柔性使用”机制,大力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和智力引进项目。做好国外专家智力引进工作和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两证合一”工作。 

  (十五)完善人才评价使用机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以业绩和能力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打通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通道,逐步建立分层分类评价和评聘有机衔接的职称制度体系。落实创新人事管理新政策,为各类人才“松绑”,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才离岗创业,激发各类人才的创新创业活力。 

  (十六)强化激励保障和服务工作。完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政策,通过知识产权入股等多种方式,提高人才待遇。落实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等专项人才计划,搭建人才创新创业平台。研究制定《锡林郭勒盟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简化优化公共人事人才服务。 

  (十七)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和各项选拔培养工程,落实好少数民族特培计划等重点项目,开展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落实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鼓励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在基层创新创业。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做好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工作,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举办全盟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今年新增高技能人才2800人以上。 

  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十八)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扎实做好2017年“四级联考”和盟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工作,继续抓好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工作,切实推行新录用公务员导师制。积极落实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公务员分类改革,合理确定不同类别的职位范围,确保新制度平稳运行。完善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培训等制度,实现公务员考核科学化。全面加强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继续组织人社高端专题大讲堂,大力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启动实施“全盟贫困地区苏木乡镇长素质提升轮训工程”、“盟直机关新录用公务员赴贫困地区锻炼工程”。严格执行公务员惩戒制度,完善评比达标表彰机制,试点启用内蒙古自治区机关工作人员绩效管理与考核系统。完善和落实从严管理制度,年内对全盟公务员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系统全面的监督检查,对各旗县市(区)违规调动、违规任职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 

  (十九)强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深入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要求,开展专项调研,全面推进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探索试行分类设岗,逐步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动态调整机制。落实艰苦边远地区公开招聘特殊倾斜政策,缓解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招人难”的问题。做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行业体制改革中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健全防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的长效机制,加强源头综合治理,巩固集中治理成果。 

  (二十)妥善做好军转安置工作。完善和推行军转干部量化赋分安置办法,拓宽安置渠道,完成军转安置任务。加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强化企业军转干部维稳解困工作。 

  五、推进工资制度改革,优化收入分配格局 

  (二十一)加强企业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深入实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确保改革举措落实到位。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制度,建立企业薪酬报告制度,扩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覆盖范围,提高一线职工收入水平。 

  (二十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规范和完善公务员奖励性补贴政策和奖金制度,抓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结合推进事业单位分类管理,完善事业单位工资管理制度,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 

  六、加大劳动维权力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十三)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推进新型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扩大集体合同的审查和备案工作,力争集体合同“签订一户,审查备案一户”。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地方党政考核办法,加大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落实力度,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创建活动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十四)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加强专业性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出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推进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提高争议处理效能和基层组织调解成功率,仲裁案件结案率要达到90%以上。推进在线调解仲裁,各旗县市(区)仲裁机构办案系统覆盖率、线上办案率分别达到100%和60%以上。 

  (二十五)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创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方式,发挥劳动监察“两网化”功能,建立举报投诉联动处理机制。继续开展劳动用工大排查大检查,重点做好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非法使用童工等专项检查工作。深入落实自治区全面治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犯罪行为。要落实治理清欠问责制度,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的,严格责任追究。 

  七、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人社公共服务水平 

  (二十六)提高人社服务信息化水平。深入实施“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分年度落实好48项具体行动主题,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达到“打通最后一公里,服务群众零距离”的目标。在城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实现平台在社区、经办在家门、服务在基层;在嘎查村依托“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点”提供社保查询、选档缴费、资格认证、待遇领取、持卡消费“五个不出嘎查村”服务。充分应用“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各项服务功能,大力推行业务工作的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反馈。完善就业创业服务实名制管理,发挥好“就业云平台”作用,搭建劳动者与企业的对接平台。加大基层就业、社保、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力度,大力推行“一站式”、“综合柜员制”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 

  (二十七)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建设。完善参保人员信息自治区大集中,今年持卡人数要达到71.8万人,实现常住人口覆盖率70%以上。年底全面停用第一代社会保障卡,依托第二代社会保障卡的社保个人账户和银行金融账户功能,逐步实现医疗结算、社保待遇、民生补贴、电子钱包、刷卡消费以及银联卡金融业务等功能统一应用。重点推进第二代社会保障卡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方面的综合应用。 

  (二十八)大力推进“数字人社”建设。落实我盟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加快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数据库建设,保证数据质量,加强安全管理,并推动部门、行业间“数据互联共享、信息惠民便民”。 

  (二十九)积极打造农村牧区电子商务新平台。探索农村牧区电商站点与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点“两站合一”,在“五个不出嘎查村”的基础上为农牧民提供“5+X”服务,依托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和“内蒙古12333”手机客户端民生商城,积极打造农村牧区电子商务新平台,提供农畜产品经销、家庭旅游推介和生活用品网购等服务。

 

  

2017年锡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