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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锡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国家对冲疫情影响政策措施
索引号:57063245-6/2020-00011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分类:组织机构
概述:锡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国家对冲疫情影响政策措施
成文日期:2020-05-14 00:00:00 公开日期:2020-05-14 17:34:48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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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国家对冲疫情影响政策措施

来源: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0-05-14 17:34:48 浏览次数:

  一、国家、自治区及我盟相关政策

  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国家、自治区重点围绕“稳就业”等领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我局及时转发上级政策文件并结合锡盟实际配套制定了相关政策措施,主要体现在政策减免和补贴两个方面。

  (一)政策减免方面。一是阶段性减、免、缓企业社会保险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关于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8号)等文件精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免、减、缓三项措施,即:今年2月起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的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3个月);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小微企业享受减、免、缓政策。二是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再延长一年。按照《锡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锡人社发〔2020〕19号)精神,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缴费率由3%降至1%(单位缴费率由2%降至0.5%,个人缴费率由1%降至0.5%),工伤保险费率执行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政策执行期限至2021年4月30日。

  (二)政策补贴方面。一是给予援企稳岗返还补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及锡人社发〔2020〕19号文件等精神,对不裁员或少裁员(裁员率不高于统筹地区登记失业率)的参加失业保险企业,可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给予稳岗返还补贴,其中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企业,可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6个月的失业保险费50%返还。以上稳岗返还补贴执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同时,放宽了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返还政策标准。截至3月底,全盟已受理2020年申请援企稳岗返还企业174家涉及补贴资金707.22万元,截至4月底,共发放151户,返还资金669.25万元,涉及职工18234人;目前正在审核38户,预计发放返还资金65.4万元,涉及职工1815人。二是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按照锡人社发〔2020〕19号文件精神,在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基础上,对已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冠肺炎的,可向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为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中小企业和个人,财政部门会同人社、人民银行、银保监局等部门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贴息支持。截至4月中旬,全盟通过线上申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1443人,已完成资格审核494人(其中已为18户发放235万元)。三是给予临时公益性岗位补贴。按照锡人社发〔2020〕19号文件精神,在全盟范围内开发嘎查村(社区)临时公益性岗位。临时公益性岗位招募范围是身体健康、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且正常缴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临时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主要从事疫情期间防疫防控、社会治安、环境卫生、公共区域消杀等相关工作。对从业人员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并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截至4月底,全盟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共安置682人。四是给予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按照《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和锡署办发〔2019〕39号文件精神,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6个月以上放宽至12个月以上,即: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正常缴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并取得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岗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截至3月底,审核公示通过13家企业89名在岗职工,拟发放技能提升补贴11.3万元。五是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按照锡人社发〔2020〕19号文件精神,对春节期间(截至2020年2月9日)开工,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的重点企业,疫情防控期间每吸纳一名高校毕业生、农牧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1000元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疫情防控期间,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牧民工到重点企业就业,并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按每人100元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补贴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截至3月底,兑现重点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1.3万元。六是给予失业补助和临时价格补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精神,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截至4月底,为1035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金436.9万元。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1月份领取失业保险690人发放低收入临时价格补贴2.53万元,为2月份领取失业保险609人发放低收入临时价格补贴2.15万元,为3月份领取失业保险557人发放低收入临时价格补贴3.39万元。七是给予创业园(孵化基地)减免费补助。按照锡人社发〔2020〕19号文件精神,对在疫情期间为创业者降低或减免场地租金费用的创业园(孵化基地)、四众创业支撑平台,给予3个月的减免费用补助。补助资金由自治区和地方就业资金中列支。截至3月底,为锡林浩特市银座大学生文化创意创业园兑现补助资金9.53万元,涉及创业项目28户。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优化就业服务。一是启动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联合发改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建立24小时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的通知》(内人社发〔2020〕9号),启动了24小时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工作机制和其他领域复工复产企业用工旬调度保障机制。研发运行锡林郭勒盟复工复产企业紧急用工需求征集发布平台,通过企业自助登记发布和就业部门征集发布的形式征集岗位。截至4月17日,共计调查企业375家,征集并实时发布紧缺岗位2465个,为企业成功对接用工1086人。二是推行“不见面”就业服务。疫情防控期间,对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培训报名、求职招聘、创业园(孵化基地)入园申请等业务实行“网上办”“预约办”“邮寄办”。目前共办理各项业务238件。三是开展线上技能培训。积极组织动员培训机构,利用国家、自治区公布的线上培训资源开展技能培训理论课线上培训,并征集公布我盟线上技能培训服务平台4家。截至3月底,全盟共有1995人进行了线上培训学习。四是组织线上招聘会。一季度,全盟举办了“春季大型网络招聘会”、“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大型网络招聘会”、“2020年锡林郭勒盟农牧民网络视频专场招聘会”和“2020年锡林郭勒职业学院蒙古语授课毕业生网络视频专场招聘会”等多场招聘会。4月3日,与自治区同步举行稳就业工作会暨春季网络招聘推进会,并采取线上线下协同方式开展就业招聘及政策宣传、政策兑现、培训对接等活动。截至目前,2020年截至目前,累计征集200家用人单位,4492个岗位,达成求职意向1019人,现场成功就业203人。

  (二)落实减免政策。根据自治区标注情况,目前全盟企业养老保险方面减免共涉及2091户62227人,应免征养老保险费26616万元,其中:中小型企业(免征期2—6月)2086户参保人数54351人、应免征养老保险费25191万元,大型企业(免征期2—4月)5户参保人数7876人、应免征养老保险费1425万元。全盟工伤保险方面减免共涉及1942户65430人,应免征工伤保险费967万元,其中:中小型企业(免征期2—6月)1936户参保人数56448人、应免征工伤保险费880万元,大型企业(免征期2—4月)6户参保人数8982人、应免征工伤保险费87万元。全盟养老、工伤两项合计免征2.83亿元,目前已完成2—4月85%企业核减任务,涉及企业1819户,核减资金1.26亿元。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着力“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岗位。落实好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减、免、缓政策和失业、工伤两项社会保险费率降低政策,发挥社会保险“安全网”“减震器”功能,助力企业轻装上阵,渡过难关。

  (二)分类“补”,支持企业和重点群体稳就业。在落实好普惠性就业补贴和补助政策的同时,按照补企业、补个人、补机构的分类“补”方式,增、扩、延疫情防控期间部分政策,确保各项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确保疫情期间各项补贴政策落地见效,需要各地落实各项政策和资金,不能出现挤占、挪用或未设立就业补助资金专户等情况。

  (三)聚力“防”,防范失业风险确保大局稳定。进一步完善就业形势监测预警制度,密切跟踪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和用工影响,提高失业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作用,通过发放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有效应对失业风险。

  (四)体现“特”,落实好我盟几项创新性措施。一是设立盟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资金,支持就业补助资金支出范围以外的就业创业项目和个人。二是积极开发专项公益性岗位,大力开发基层疫情防控等临时性公益性岗位,继续巩固稳定扶贫开发公益性岗位,落实好岗位补贴政策。三是试行个性化外出技能培训服务,培训者根据本人意愿,自愿选择国内、区内知名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持发票和培训证明材料申请培训费补贴。四是面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社会购买就业创业服务项目,目前盟人社局已制定了具体实施细则,需要各地尽快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