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2024年度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预算公开 | |||
索引号:57063245-6/2024-00001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信息分类: | ||
概述:2024年度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预算公开 | |||
成文日期:2024-03-15 00:00:00 | 公开日期:2024-03-15 15:55:32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4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4年度部门(单位)预算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方面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盟人力资源开发规划、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类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盟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盟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拟订全盟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全盟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盟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落实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按国家要求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全盟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假期制度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工作等相关政策。按规定权限负责部分外国人来华相关工作。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和相关政策,建立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机制。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盟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盟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盟委、行署名义开展的盟级表彰奖励活动。
(10)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盟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牧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进农牧民工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
(12)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盟委、行署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职责。负责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劳动用工行为,落实工伤保险待遇等政策。
(13)完成盟委、行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5)有关职责分工。
①与盟教育局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盟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盟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②与盟科学技术局有关职责分工。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政策制定上,A类人员的政策由盟科学技术局会同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B类和C类人员的政策由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盟科学技术局制定。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组织实施上,继续使用现有的“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由盟科学技术局负责管理维护;继续使用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外国专家局联合印制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类和B类人员的工作许可由盟科学技术局会同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C类人员的工作许可由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两部门发放工作许可前均应会签移民管理部门。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会务、档案、机要、保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目标考核等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行政审批和“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指导系统行风建设。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综合科。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宣传及舆情监控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改革推进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工作。组织实施全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办盟管理的行署部门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ƒ规划财务科。拟订全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编制就业、相关社会保险基金(资金)预决算草案及财务管理制度。负责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相关工作。承担有关国际援助贷款项目管理工作。
④就业促进科。拟订全盟就业规划、计划和就业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公共就业服务管理。组织实施全盟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组织实施失业保险政策。牵头拟订农牧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协调处理涉及农牧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牧民工信息工作。
⑤人力资源开发科。拟订全盟人才开发政策,编制人才开发目录,组织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和重大人才项目活动,开展国际和区域人才交流与合作。拟订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和规划,指导、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和职业中介机构业务活动,负责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相关工作。负责全盟人才开发资金使用管理。
⑥职业能力建设科。拟定全盟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和规划,建立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激励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大师工作室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
⑦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组织实施职称制度改革和评审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落实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并监督组织实施情况。承担高层次人才选拔推荐、培养及留学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承办盟本级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科级干部任免职备案工作。承担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身份认定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担盟本级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
⑨劳动关系科。组织实施劳动标准和特殊工时制度,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假期制度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发布制度。贯彻落实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指导、调控和支付政策。组织实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决定机制政策。
⑩工资福利科(表彰奖励办公室)。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盟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工资基金审理、年龄工龄党龄和学历工作经历认定及工资确定、审核、备案工作。落实表彰奖励制度,按照管理权限开展工作,综合管理全盟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
⑪养老保险科。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企业(职业)年金政策并制定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落实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政策和标准。负责盟本级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负责特殊工种和企业职工工龄的认定工作。落实城乡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牧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审核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牧民社会保障措施。
⑫工伤保险科。贯彻落实工伤保险及其补充政策、工伤协议机构管理、工伤预防、康复、认定、鉴定政策并制定完善实施政策。组织实施工伤保险药品、诊疗项目目录、住院服务标准。
⑬基金监督科。拟订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开展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就业专项资金、人才开发资金及机关和所属单位预算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基金预测预警工作。对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运营实施监管。
⑭调解仲裁科。负责并指导监督全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协调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普法及有关法律事务工作。负责机关信访工作。
⑮劳动监察科。拟订全盟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开展劳动监察,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查处督办重大案件。指导全盟劳动监察工作。配合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等工作。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2024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三、2024年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24年,全盟人社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锚定推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围绕人力资源开发利用这一主线,持续深入实施党建引领提质、就业扩容提质、社会保障改革提质、技术技能人才引育提质、劳动关系治理提质、政务服务创优提质、风险防控筑堤提质等7项工程,坚持“人社工作为人民”理念,强化人社领域基金资金管理、统计数据治理等系列专项整治,切实补齐民生短板,增进民生福祉,着力抓重点、夯基础、优服务、提质效、树品牌,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4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2005.0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12.52万元,减少0.62%。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2005.06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1820.78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20.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6.06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2023年中工资标准调整,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9)其他收入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利息收入未纳入预算。
2.上年结转结余为184.2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2.58万元,降低33.44%。主要原因是2023年支出多项2022年应举办培训及业务工作支出费用,大幅消化结余资金。
(二)支出预算总计2005.06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2005.06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4万元,主要用于坚强堡垒党支部建设等党建活动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0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无此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60.9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和人事人才等方面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73万元,减少0.15%。主要原因是长聘人员工资改由局综合保障中心发放。
(3)卫生健康(类)支出61.9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部分和大病互济单位部分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3.75万元,降低18.1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5人,已退休人员去世5人。
(4)住房保障(类)支出79.1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和在职职工住房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0.91万元,增长1.16%。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
2.年终结转结余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计全年支出完毕。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4年收入预算合计2005.06万元,包括本年收入1820.7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84.28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20.78万元,占90.81%;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4.28万元,占9.19%;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万元,占0.0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4年支出预算合计2005.0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132.95万元,占56.50%;
项目支出872.11万元,占43.5%;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05.0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52万元,减少0.32%。主要原因是长聘人员工资改由局综合保障中心发放。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005.0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52万元,减少0.32%。主要原因是长聘人员工资改由局综合保障中心发放。
1.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3.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4万元,增长100%。变动原因:该资金为坚强堡垒党支部建设一次性补助经费,上年无此项目。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978.6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7.06万元,增长3.9%。变动原因:人员调资。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246.6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17.79万元,降低56.3%。变动原因:职称评审成本性支出和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两个部门代编项目今年不再列入局本级预算。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2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7.27万元,减少70.27%。变动原因:消化结余资金。
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61.5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48万元,减少10.84%。变动原因:2023年退休人员5人去世。
6.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64.5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54万元,降低9.2%。变动原因:退休5人。
7.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万元,降低40%。变动原因:预计退休人数减少。
8.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年初预算461.5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72.23万元,增长416.6%。变动原因:自治区提前下达2024年就业补助资金400万元待分配,暂时列入部门预算。
9.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4.0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95万元,减少19%。变动原因:上年未使用完毕的资金结转本年继续使用。
(二)卫生健康(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58.1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6万元,增长4.8%。变动原因: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暂列入行政单位医疗款项。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3.7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59万元,降低55.1%。变动原因: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暂列入行政单位医疗款项。
(三)住房保障(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61.6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11万元,降低10.34%。变动原因:人员退休。
2.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17.4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03万元,增长85.15%。变动原因:2023年调整两年来住房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132.9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43.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二)公用经费289.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6.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0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3.77%;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23%。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6.0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57万元,降低22.1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5.04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5.0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57万元,降低23.3%,主要原因2023年大型专项调研活动较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高。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项目25个,项目预算总金额872.11万元。其中,财政本年拨款金额678.35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93.76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单位资金0万元。
(一)信访维稳及劳动保障监察和仲裁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通过日常巡视检查、举报投诉调查、书面审查、专项检查和大要案专查等执法方式,监测预警、预防化解企业的违法用工等损害劳动者权益问题,保障劳动者在职业介绍、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时间、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特殊劳动保护等方面权益的落实。
2.立项依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部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的意见》(人社部发〔2012〕13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4号)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
监察仲裁案件查办、督办及业务工作督查、检查费用1.89万元。
5.实施周期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该项目预算18930元。
(二)信访仲裁金保工程补助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主要用于支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开庭人员补助。
2.立项依据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20〕1号)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
仲裁员办案补助费用34件*700元/件=23600元,按季度发放。
5.实施周期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该项目预算23600元。
(三)12333公共服务平台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主要用于支付12333平台聘用人员工资保险、12333宣传费用等。
2.立项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推进12333电话咨询服务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6〕186号)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
人力资源和12333公共服务平台等宣传费用2万元。
5.实施周期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该项目预算20000元。
(四)信访维稳及劳动保障监察仲裁(2023年)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通过日常巡视检查、举报投诉调查、书面审查、专项检查和大要案专查等执法方式,监测预警、预防化解企业的违法用工等损害劳动者权益问题,保障劳动者在职业介绍、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时间、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特殊劳动保护等方面权益的落实。
2.立项依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部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的意见》(人社部发〔2012〕13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4号)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
监察仲裁案件查办、督办及业务工作督查、检查费用1.55万元。
5.实施周期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该项目预算15481元。
(五)信访维稳及劳动保障监察仲裁(2024年)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通过日常巡视检查、举报投诉调查、书面审查、专项检查和大要案专查等执法方式,监测预警、预防化解企业的违法用工等损害劳动者权益问题,保障劳动者在职业介绍、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时间、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特殊劳动保护等方面权益的落实。
2.立项依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部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的意见》(人社部发〔2012〕13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4号)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
监察仲裁案件查办、督办及业务工作督查、检查费用6.5万元。
5.实施周期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该项目预算65000元。
(六)社区民生志愿者培训费锡财社【2023】1338号
1.项目概述
该项目主要用于支付2024年社区民生志愿者新招录人员岗前培训费。
2.立项依据
《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实施方案》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
400人培训四天,培训标准每人每天160元。
5.实施周期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该项目预算256000元。
(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丧葬补助金
1.项目概述
城乡养老保险扩面及基金监管工作经费4.05万元。
2.立项依据
内人社办发[2018]324号文件;内人社办发[2015]34号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
确保人社领域资金安全性,对社会保险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5.实施周期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该项目预算40546元。
(八)档案管理(2023年)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主要用于支付外聘人员工资保险、人员培训调研等经费。
2.立项依据
原项目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经费,2022年此项目增加了人事人才文书档案管理,为规范全盟人事人才档案管理,全盟人社“一网式”办公提供基础保障。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
外聘人员工资保险、人员培训调研等经费11.99万元。
5.实施周期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该项目预算119880.98元。
(九)劳动能力鉴定成本性支出(2023年)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主要用于支付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为完成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所花费的必要费用。一般情况下,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包括直接用于鉴定的费用和其他与鉴定有关的必要费用两大部分。(1)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聘请专家应当给付的报酬;(2)召开劳动能力鉴定使用场地的费用;(3)制作劳动能力鉴定所需表、卡、册、证等费用;(4)劳动能力鉴定业务培训费用。
2.立项依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劳动鉴定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5]7号)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
劳动能力鉴定宣传费用及其他办公费用21.85万元。
5.实施周期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该项目预算218456.50元。
(十)社区民生志愿者培训费
1.项目概述
该项目主要用于支付2023年社区民生志愿者新招录人员岗前培训费。
2.立项依据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实施方案》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
400人培训四天,培训标准每人每天160元。
5.实施周期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该项目预算256000元。
(十一)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补贴
1.项目概述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精神,对三支一扶在岗人员进行培训。
2.立项依据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
对在岗200人进行培训。
5.实施周期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该项目预算103818元。
(十二)劳动能力鉴定成本性支出(2024年)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主要用于支付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为完成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所花费的必要费用。一般情况下,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包括直接用于鉴定的费用和其他与鉴定有关的必要费用两大部分。(1)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聘请专家应当给付的报酬;(2)召开劳动能力鉴定使用场地的费用;(3)制作劳动能力鉴定所需表、卡、册、证等费用;(4)劳动能力鉴定业务培训费用。
2.立项依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劳动鉴定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5]7号)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
劳动能力鉴定宣传费用及其他办公费用32万元。
5.实施周期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该项目预算320000元。
(十三)工资系统等保测评
1.项目概述
全盟事业单位工资系统等保测评费用
2.立项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锡党办发〔2023〕12号)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
工资系统等保测评费用6.5万元。
5.实施周期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该项目预算65000元。
(十四)档案管理(2024年)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主要用于支付文书档案室办公经费。
2.立项依据
原项目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经费,2022年此项目增加了人事人才文书档案管理,为规范全盟人事人才档案管理,全盟人社“一网式”办公提供基础保障。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
档案室日常工作经费15万元。
5.实施周期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该项目预算119880.98元。
(十五)三支一扶盟级培训
1.项目概述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精神,对三支一扶在岗人员进行培训。
2.立项依据
《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
对在岗200人进行培训。
5.实施周期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该项目预算200000元。
(十六)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内蒙古国铁建筑)
1.项目概述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民共工资应急周转金管理办法》,支付内蒙古国铁建筑公司拖欠农牧民工工资。
2.立项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民共工资应急周转金管理办法》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
经当地政府批准,垫支农民工工资136.8万元,待当事公司交回资金后,按存量资金缴回财政。
5.实施周期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该项目预算1368000元。
(十七)聘请法律顾问及其他法律服务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主要用于支付人社领域社法涉诉相关业务所需的聘用律师等委托业务费用。
2.立项依据
《关于党政机关聘用法律顾问和申请公职律师的督办通知》(锡依法治盟办发〔2022〕9号)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
人社领域社法涉诉相关业务所需的聘用律师费用5万元.
5.实施周期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该项目预算50000元。
(十八)2023职称评审成本性支出
1.项目概述
该项目主要用于支付职称评审工作所需的专家评审费、付自治区评审费等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
《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
职称业务人员培训班费用(含培训班食宿费、场地费、资料费)、聘用人员劳务费9.6万元、其他日常工作经费19.5万元。
5.实施周期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该项目预算195044.60元。
(十九)坚强堡垒支部示范点建设经费
1.项目概述
该项目主要用于支付党建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
《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
建设主题教育展厅,聘请专家讲党课劳务费。
5.实施周期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该项目预算30448.60元。
(二十)全盟人社业务及岗前培训经费(2024年)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主要用于支付全盟事业单位岗前培训经费及其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培训经费
2.立项依据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人社部规〔2019〕4号);锡盟财政局、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组织部公务员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锡财行[2018]6号)。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
全盟人社业务及事业单位岗前培训13万元,培训聘用讲师劳务费4万元。
5.实施周期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该项目预算170000元。
(二十一)12333公共服务平台工作经费(2024年)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主要用于支付12333宣传费用等。
2.立项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推进12333电话咨询服务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6〕186号)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
人力资源和12333公共服务平台等宣传费用15万元。
5.实施周期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该项目预算150000元。
(二十二)信访仲裁金保工程补助经费(2024年)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主要用于支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开庭人员补助。
2.立项依据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20]1号)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
仲裁员办案补助121件*700元/件=85000元。
5.实施周期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该项目预算85000元。
(二十三)全盟人社业务及岗前培训经费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主要用于支付全盟事业单位岗前培训经费及其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培训经费
2.立项依据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人社部规〔2019〕4号);锡盟财政局、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组织部公务员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锡财行[2018]6号)。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
全盟人社业务培训费6.44万元。
5.实施周期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该项目预算6383.07元。
(二十四)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代编内财社[2023]1628号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主要用于待拨付2024“以奖代补”费用。
2.立项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社〔2023〕1628号)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
待评审小组对申报“以奖代补”项目的孵化园和实训基地进行评审后拨付。
5.实施周期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该项目预算4000000元。
(二十五)人才开发专项资金
1.项目概述
盟本级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人才引进、培养、奖励、平台载体建设、举办人才活动、保障组织人社部门人才工作经费等事项支出。
2.立项依据
《锡林郭勒盟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办字﹝2017﹞59号)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引进培养一批急需紧缺人才,支付1230人才培养费用,举办重大人才活动,努力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
5.实施周期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2年该项目预算735462.70元。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289.82万元,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奖金2.1万元、办公费5.48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5万元、电费15万元、取暖费35.6万元、物业管理费152.43万元、会议费1.32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10.27万元、福利费9.8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6.71万元等。与上年相比增加29.59万元,增加11.37%。主要原因是原沃克酒店并入我局管理,物业费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178.43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3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175.43万元。涵盖“印刷服务”、“物业管理服务”、“财产保险服务”等采购大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明细10项,采购金额来源为公务费及项目支出。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5个,公开绩效目标25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预算872.11万元,占全部项目预算的100%。
一、财政拨款:部门/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商若楠 联系电话:8272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