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锡林郭勒盟率先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试点工作 | |||
索引号:57063245-6/2023-00022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信息分类: | ||
概述:锡林郭勒盟率先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试点工作 | |||
成文日期:2023-05-12 14:24:43 | 公开日期:2023-05-12 14:24:43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为贯彻落实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切实提升农村牧区居民社会保障水平,今年3月起,锡林郭勒盟率先以西乌珠穆沁旗、东乌珠穆沁旗等集体经济实力较强的地区作为试点,启动开展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试点工作。截至目前,两个试点地区组织人社部门已组织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和宣传折页,积极动员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年收入超过50万元50个嘎查进行补助,全面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试点工作。
一是加强调查研究,确定工作方向。在学习借鉴陕西省、江苏省等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盟人社部门牢固树立调查研究意识,深入西乌珠穆沁旗巴彦宝拉格嘎查和巴彦胡波两个嘎查进行实地调研。与嘎查书记进行面对面座谈交流,对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方式、发展状况进行了解,针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嘎查村集体经济补助工作的可行性深入讨论,征求了意见建议。同时,积极与自治区社保服务中心及系统工程师沟通学习,了解政策制度、经办流程、系统操作步骤,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明确工作方向。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结合前期调查研究,2023年3月,会同组织部门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及补助内容,提出编制试点方案等五项工作要求。及时成立盟委组织部、盟人社局、税务局、财政局、农牧局、乡村振兴局等6部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和实施指导。三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补助积极性。试点地区制作蒙汉双语宣传册、宣传单,以具体数据实例,算清享受集体补助后的经济账和长远账,鼓励集体经济组织积极补助,鼓励参保居民在享受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同时个人积极参保缴费。四是加强督查调度,确保工作实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试点工作实施月调度,要求试点地区专人负责,按月报送工作推进等情况。
下一步,我盟将坚持试点先行、典型引路,积极发挥政策引导作用,稳步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经济组织补助试点工作,努力实现群众得实惠、集体增合力、经济发展、养老有保障的多赢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