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主要承担全盟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工资收入、劳动关系等方面工作职能职责的部门。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盟人力资源开发规划、政策,推进人才战略实施,完善人才储备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盟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盟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拟订全盟城乡统筹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毕业生离校后指导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类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全盟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编制全盟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5)负责全盟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促进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综合管理全盟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和工作人员退休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工人管理政策;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全盟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承办行署授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领导人员考核、任免、审批备案工作;拟订国家公务员竞争上岗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行署工作部门干部管理权限内非领导职务设置和审批工作;协调、审核行署各部门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有关惩戒与申诉控告工作;拟订全盟公务员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10)拟订全盟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盟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及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组织实施职业技能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对各类培训实体进行资格认证并进行管理;负责对职业技能鉴定站和技工学校的资质审核;制定劳动预备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11)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牧民工相关政策,拟订全盟农牧民工工作规划,协调解决农牧民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
(12)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13)负责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全盟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14)承办盟行署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一)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目前,锡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2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审计监督科、就业促进科(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科)、人才开发与智力引进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军官转业安置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劳动关系科、养老保险科、农村牧区社会保险科、医疗生育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失业保险科、调解仲裁管理科、劳动保障监察科、人力资源市场科、公务员管理科、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局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5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2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1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家。
人员基本情况,局本级(含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锡盟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锡盟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锡盟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锡盟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锡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编制98人、实有92人、离退休31人;劳动就业服务局编制 55人、实有51人、离退休23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编制 67人、实有67人、离退休7人;民族技工学校编制66人、实有66人、离退休40人;人才资源开发中心编制14人、实有13人、离退休1人。
(二)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单位设置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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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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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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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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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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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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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盟劳动就业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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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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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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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盟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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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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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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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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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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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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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民族技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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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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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5261.4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839.12万元,增长33.61%,增加主要是由于新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的建设项目,增加企业离退休干部补贴及遗属养老金175.00万元,新农合盟级配套资金1734.0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疗费项目经费增加至700.00万元等。
支出预算15041.4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454.27万元,增长29.81%,增加主要是由于新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的建设经费项目,增加企业离退休干部补贴及遗属养老金175.00万元,新农合盟级配套资金1734.0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疗费项目经费增加至700.00万元等。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5261.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638.77万元,占比89.38 %;上年结转1622.66万元,占比10.62%。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5041.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15.27万元,占比32.68%;项目支出10126.16万元,占比67.32%。
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障基金、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促进、军转干部安置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5261.4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638.77万元,上年结转1622.6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76.03万元。主要用于机构运行、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34.00万元。主要用于盟级新农合配套资金。
3、农林水支出439.00万元。主要用于就业贷款贴息。
4、住房保障支出292.4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56.54万元,比上年减少13.91万元,下降3.75 %。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压减。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8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19.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410.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2.7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共有车辆57辆,局本级3辆,劳动就业服务局3辆,社会保险事务管理局2辆,民族技工学校47辆,人才资源开发中心2辆,其中:机要应急车辆3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无。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对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进行公开。
局本级重点项目“社区民生志愿者”高校毕业生补助996.3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836.4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182.0万元。
民族技工学校鉴定、考务等费用57.6万元,培训材料等费用67.0万元。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行政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疗费700.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734.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锡林郭勒盟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锡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