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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17-03-09 14:12:12

  

  2016年,锡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盟委、行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提高依法执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严格规范公开程序,扩大公开范围,认真落实公开发布相关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相关规定,现公布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2016年政务公开基本情况 

  (一)行政权力清单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我局年初进行了行政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梳理工作,截至目前,行政权责为101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46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给付7项,行政监督检查4项,其他行政权力36项),现已在行署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我们采取重点加强、重点公开的措施,一是对我局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了梳理、编制,制定了业务办理流程,并及时在我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二是加强就业、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开设就业和社会保险专栏,发布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相关政策,公布业务办理流程、联系电话、监督举报电话。 

  (二)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及回应社会关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务公开的工作要点要求,认真落实各类政策解读,尤其是重点领域的政策解读,及时通过门户网站、锡林郭勒12333、锡林郭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微信公众平台为公众提供最权威的政策解读,截至年底,“锡林郭勒12333微信”共发布信息350余条;“锡林郭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微信”,共发布信息300余条。 

  结合网络舆情,做好信息公开与回应。注重搜索网络舆情信息,实时关注网络舆情动向,密切关注社会热点及人社系统焦点,对群众和网民在网络中反映的各类信息、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事件,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和官方微信发布官方公告,有效回应并处置了各类舆情事件及信息,同时积极引导了舆情态势。 

  (三)积极做好政府信息集中公开发布。按照锡林郭勒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2016年7-12月,在锡林郭勒盟行署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分阶段完成了我局机构简介、领导介绍、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预决算公开、2008-2015年以来信息公开年报以及信息公开文件目录的上传工作。同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同步更新我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两平台信息发布同步。 

  二、其他政务公开开展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我局2016年度未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事项。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我局完善了信息公开栏目中依申请公开申请表,明确了网上申请公开、电话查询公开、机构受理公开三种依申请公开受理形式。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6年度未发生有关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组织领导和考核监督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每年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对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在局机关、直属各单位分别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切实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全面落实政务公开机制,强化内外监督 

  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人社系统的各类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都做到了及时公开。凡属于应当公开的,必须按规定纳入公开目录。进一步加大重大民生和社会关注的热点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此外,我们主动接受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新闻媒体和其他部门的监督,同时不定期对旗县市区服务窗口进行明察暗访,对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加强政务公开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尽管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不够到位。部分信息产生后不能及时公开,直接影响公众查阅,使民众缺少对信息运行过程的了解和监督。二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一些政务信息带有一定的选择性,未能全面、准确地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三是网上办事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与民众信息互动需要进一步开发。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对新的政策及新的工作事项要进一步提高时效性,让群众在第一时间知晓。二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实用性。进一步加大对群众普遍关注的政策及其解读的公布,进一步完善办事流程的信息公开。三是进一步公布热点问题。针对群众咨询热点问题进行梳理,更好服务群众。